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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招生计划与片区划分公布!

发布时间: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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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教育的权益,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日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日教发〔2023〕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岚山区实际,现就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以户口簿为依据),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岚山区实际,岚山区实验小学六年级学生仍然到岚山区实验中学就读,岚山区岚山头小学六年级学生仍然到岚山区岚山头中学就读。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岚山头街道、安东卫街道及虎山镇坪岚铁路以南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招生计划和片区划分

  根据山东省大班额管控和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和学位供给数量匹配原则,划定2023年岚山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生源数量超出学校容纳能力且学校无法全部接收安置的片区,超出部分将根据生源类别,安排到所申报的、有招生计划缺额的调剂志愿学校入学。

  2.招生对象类别

  (1)A类: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其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均在学校片区,或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的自有住宅有产权证(或在房管部门备案)。

  ①A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出生落户且从未迁出)、房产均在学校片区内;

  ②A2:有产权证的房产(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监护人,产权证办理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在学校片区内;

  ③A3: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监护人)有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购房全款票据,并且实际交房入住的房产(以现场查看为准)在学校片区内;

  ④A4:因大项目拆迁、棚户区改造,政府统一安排异地安置的,户籍在拆迁范围内,在学校片区内有实际交房入住的安置房产。

  (2)B类: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购买村居自建(安置)的房屋(购置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且实际交房入住)。

  (3)C类:外来经商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岚山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4)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3.招生工作流程

  (1)网上报名

  8月1日开始网上报名,在网上报名开始之前将通过“岚山发布”和“岚山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岚山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手机登录“爱山东·日照通”APP,使用儿童监护人信息(建议以持有入学房产的监护人作为登录用户)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后登录入学服务平台,再根据《操作手册》的说明和入学服务平台提示选择报名类别入口,填报相关信息;对已通过大数据校验的证件信息,家长不再上传证件材料,对未通过校验的证件信息,家长须根据报名平台提示拍照上传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①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并按照实际情况申报对应的学校,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或提报的信息不完整,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②网上报名期间各学校设立报名服务点,家长可就招生报名事宜在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日进行电话咨询或到学校现场咨询。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携带入学申报材料原件到片区所属志愿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

  ③招生期间,请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2)相关说明①属于岚山区实验小学的A类、B类、C类、其他类,以及岚山区明珠路小学、岚山区实验中学小学部、岚山区实验中学南校区小学部、岚山区岚山头小学、岚山区玉泉实验小学、岚山区安东卫实验小学片区的B类、C类、其他类,除申报志愿学校外,还需申报相应调剂志愿学校。除岚山区实验小学外,其他城区小学符合A类入学条件的只需申报所在招生片区对应的志愿学校。除岚山区岚山头中学外,其余城区初中所有类别除申报志愿学校外,均需申报相应调剂志愿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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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因大项目拆迁、棚户区改造的居民子女入学,安置房已可以入住的,上传户口簿、拆迁协议书、安置地房产证明等材料,选择安置地所属片区学校申请学位。拆迁后安置区未建成也无其他房产的,持拆迁安置协议,可选择原所属片区招生学校申请学位。

  ③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片区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需上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信息、房屋产权或不动产权证,与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同等入学政策:a.适龄儿童及监护人名下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无房产证明由教育部门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不需要个人提供),且儿童的户口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儿童户口自出生至今未迁移过);b.有法定监护人的孤儿。

  ④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抚养权人的户籍、房产确定片区学校申请学位。

  ⑤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不是其父母的,需上传监护关系变更证明;适龄儿童少年与房屋产权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上传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结婚证;户籍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上传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

  ⑥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上传的房产证明性质必须为住宅,且对住宅拥有50%以上(不含50%)的产权。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⑦岚山辖区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相关政策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重点项目职工子女入学,网上注册后,可选择“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类别,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安置入学。

  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者及聘用的区外高级管理人员子女、来岚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和高端人才的子女,网上注册后,可选择“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类别,填报相关信息,按照《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岚山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岚政字〔2020〕10号)、《岚山区服务企业十条措施》(岚办字〔2022〕2号)文件规定安置入学。归国华侨子女、港澳台商子女、外籍人员子女,网上注册后,可选择“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类别,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与当地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待遇。

  ⑨具有学校片区户籍(包括单位集体户、住宅区空挂户、户籍后期迁入等)的适龄儿童,若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产,网上注册后,可选择“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类别,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按要求申请志愿学校和调剂志愿学校。

  ⑩2023年继续采集记录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房产地址信息,与2021年以来该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一套住房自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在一个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的条件依据。

  (3)资格审核

  ①网上审核。网上报名后,区教育和体育局、学校会同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及村居(社区)对上传的户口、房产等信息进行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不再需要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②现场审核。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疑似虚假证明材料的,由学校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相关证明材料有异议的,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学校、相关部门及村居(社区)共同进行审核确认。对由村居(社区)出具的自有房产证明的,将进行实地调查确认。

  ③网上申报的学校因各种原因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要求的时间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由管理员登录平台修改信息,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学校。

  ④审查中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一律调剂安排入学。

  (4)入学安排

  ①经审核通过,申请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全部接收入学。

  ②当申请人数超过学校的容纳能力,学校无法全部安置时,按照A1类、A2类、A3类、A4类、B类、C类的先后顺序依次安置入学,超出部分按类别调剂到有招生计划缺额的调剂志愿学校入学。对同一类别不能全部容纳的,按照房产购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安置的办法,超出部分调剂到有招生计划缺额的调剂志愿学校入学。

  ③其他符合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有关政策和申报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入学。

  ④入学安排结束后,在学校公示新生名单,公示期结束后,由学校安排入学。

  ⑤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是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的直接责任人。因监护人原因导致适龄儿童少年错过报名时间或不按照所划定的学校片区提交入学申请材料或不服从调剂安置,导致学位申请无效、学籍无法注册的,责任自负。

  ⑥转入学生安置办法按照本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二)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由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负责,按照各校服务范围组织进行,完成时间与城区学校一致。报名方式参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方法,具体要求见《操作手册》。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在学校招生报名期间携带入学申报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属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报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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